重庆2023年将办首届“乡博会” 向国际推广中国减贫经验******
中新网重庆1月15日电 (梁钦卿)为更好向国际社会交流推广中国减贫经验和乡村振兴实践,决定2023年11月在重庆举办首届全国乡村振兴国际博览会(简称“乡博会”),这也是全国首个以“乡村振兴”为主题的专业性展会,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国际性的展示交流合作平台。
在15日举行的重庆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场专题记者会上,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贵忠透露上述信息。
据了解,首届“乡博会”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首届“乡博会”拟由商务部、国家乡村振兴局、重庆市人民政府指导,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主办,中国国际扶贫中心、重庆市乡村振兴局、重庆市商务委协办,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国际组织支持。
二是首届“乡博会”拟设四大类活动。第一是举办“全球减贫合作伙伴研讨会”等论坛会议;第二是集中展示国家及各省区市在减贫脱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领域的主要成就和特色项目等;第三是邀请境外国家和地区、各省区市、商会协会等机构和企业开展产销对接、业务洽谈等;第四是安排参展参会的人员考察重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和成就。
三是“乡博会”是一个汇聚全球资源、贡献中国智慧、讲好中国故事的重要载体,也是展示重庆形象、传递重庆声音、促进交流发展的重要平台。按照外交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的要求,中国南亚国家减贫与发展合作中心于2021年7月在重庆正式启用,已成功举办两期“南亚国家减贫与发展研修班”、两期“上合组织国家减贫与发展研修班”,在交流减贫经验与乡村振兴实践、开展项目合作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乡博会”是更好地向国际社会交流推广中国减贫经验、乡村振兴实践的重要平台,必将进一步凝聚国际减贫合作共识,推动全球减贫事业。(完)
2022粤港澳大湾区全球招商大会:广东“2+1”政策全球招商******
中新网广州12月21日电 (记者 许青青)21日,2022粤港澳大湾区全球招商大会在广州开幕。广东省商务厅副厅长赵青在上午的粤港澳大湾区投资政策宣讲会介绍,广东将推出“2+1”政策招商。
他介绍,“2”,就是两个招商重点方向:分别是制造业招商和总部企业招商。刚刚闭幕的中共广东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明确提出广东要突出制造业当家,要把制造业这份厚实家当做强做优。目前,广东重点发展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其中,10个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分别是新一代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智能家电、汽车产业、先进材料、现代轻工纺织、软件与信息服务、超高清视频显示、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分别是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区块链与量子信息、前沿新材料、新能源、激光与增材制造、数字创意、安全应急与环保、精密仪器设备。这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中,8个已达到万亿级规模。同时,目前广东正在大力发展更高能级的总部经济,希望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尤其是世界500强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到广东设立区域总部、功能性总部和研发总部。
“1”,就是一套组合政策:囊括了财政奖励、税收、科技创新、金融、用地、用能、用工、环保等方方面面支持政策。例如财政奖励方面,广东出台了“外资十条”“制造业十条”等为代表的投资奖励政策;税收方面,有横琴、前海、南沙三个区域“双15%”税收优惠政策,覆盖湾区内地9市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赵青重点介绍了商务领域的支持政策:在外资奖补政策方面,近年来,广东出台了“外资十条”及其修订版等系列有竞争力的支持政策,真金白银支持外资企业落户大湾区、落户广东。在财政奖励方面,对实际外资超5000万美元的新设项目、超3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房地产业、金融和类金融业除外)和超1000万美元的外资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由省财政按其当年实际外资2%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广东累计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企业)超过200个,兑现奖励资金超35亿元人民币,撬动实际外资超过100亿美元。
赵青表示,目前,广东正在研究出台更大力度的外资支持政策。
跨国公司总部政策方面,去年8月,广东专门出台了《广东省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办法(修订版)》,进一步明确了有关总部扶持政策。对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在享受外资奖补政策基础上,如对省级财政年度贡献首次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叠加享受广东省财政按其当年对广东省级财政贡献量30%给予一次性奖励。
赵青说,今年广东已认定首批18家总部,欢迎更多的跨国公司把总部落到广东。
外资研发中心支持政策方面,去年8月,按照国家部署,广东印发实施《广东省外资研发中心免税进口设备资格审核认定办法》。一经认定为外资研发中心,将可享受“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具体包括对进口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等。希望广大跨国公司和科创类企业把握机会,用足用好外资研发利好政策。
自贸试验区专项支持政策方面,区内拥有最优惠的“双15%”税收优惠政策。第一个15%,是指各片区符合优惠产业目录的企业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第二个15%,是指各片区享受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15%个人所得税优惠。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方面,区内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已缩减至27项,制造业负面清单条目实现清零。对以珠三角9市37个港口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南沙拥有国际航运保险税收优惠政策。金融方面,获国家批准开展自由贸易(FT)账户试点,南沙是全国首批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地区,注册在自贸试验区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可与其下设的特殊目的公司(SPV)共享外债额度。粤港澳合作方面,允许在建筑、规划、导游等领域具有港澳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经备案后直接在自贸试验区内执业。港澳服务提供者可投资设立旅行社,粤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可开展联营试点。(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